各院、部、中心、处: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发布的《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民办函〔2023〕8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科学方法,动员各方参与,着力推出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应用型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征集步骤和类型
(一)课题发布和申请。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申请者须填写《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2),各学院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标题命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日。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即取消申报、立项资格。申报人应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应熟悉并遵守《太阳城集团学术规范管理办法》(民院发〔2016〕109号)及各上级部门颁布的学术规范相关规定。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各级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请各部门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他限项条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课题管理的规定(试行)》(民院发〔2020〕55号)执行。各申报人需提交真实、本人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
(三)课题结题。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题评审。结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同时给予一定资助;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
(四)优秀论文评选。课题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以自主开展研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可参加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到邮箱tougao@rcmca.cn。
三、研究成果要求
(一)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政策,以政策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创新性。相关研究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规范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联系人:易程,82917130,4栋602科研处办公室。
附件:1.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
2.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
3.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4.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5.个人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3年12月26日